齊齊哈爾市企業購買技術服務 資助實施細則
中國碾子山政府網站 www.ljac.com.cn 發布時間:2019-09-12 10:15:50 點擊率:1506次
齊齊哈爾市企業購買技術服務 資助實施細則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支持企業外用人才購買技術服務,提升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能
力,按照中共齊齊哈爾市委、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《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
革的若干意見》(齊發〔20l6〕19 號),制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企業是指市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;購買技術服務,是指企
業推進科技創新、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為完善產品缺陷,調整工藝流程、解決技
術難題等聘請專家、技術團隊進行的有償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。
第三條 市科技局負責企業購買技術服務資助管理工作。
第二章 登記機構與資助標準
第四條 企業購買技術服務,應當簽訂技術合同(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)并進
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是齊齊哈爾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或
科技部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“全國網上技術合同登記系統”中確定的登記機
構。
第五條 對企業購買技術服務,簽訂技術合同并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,按
實際支付的技術服務費,給予梯次比例的補貼:10 萬元以下,按 50%補貼;10 萬元
至 50 萬元,按 40%補貼;50 萬元以上,按 30%補貼;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。
第三章 申請事項
第六條 申請材料
(一)《齊齊哈爾市企業購買技術服務資助資金申請表》;
(二)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;
(三)資金結算賬單等證明材料;136
(四)技術服務成效報告書。
第七條 申請程序
申報單位填寫《齊齊哈爾市企業購買技術服務資助資金申請表》,到市政務服
務中心人才服務專門窗口申請, 也可采取網上申請,郵寄提交申請材料的方式進
行。窗口通過網上平臺分發至市科技局,市科技局形成意見后,通過網上平臺分發
至市財政局,同時告知申報單位,市財政局提出意見后,按照財政資金管理規定撥
付資金,并將辦理結果通過網上平臺發至窗口備案。
第八條 市科技局負責對企業購買技術服務資助項目的監督檢查,并會同相關
部門加強對資助經費的監管,對弄虛作假、騙取、套取資助經費的,追回已撥經費,
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第四章 附則
第九條 本細則由齊齊哈爾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。咨詢電話:0452-2790315。
第十條 各縣(市)參照本細則執行。《齊齊哈爾市企業購買技術服務資助資
金申請表》報市科技局備案。
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